雖然本屆的經典賽還沒打完,但我想這次比賽中,最具爭議的部分,應該就是日美戰八局時的那個關鍵判決,那個判決不但影響日本隊是否晉級甚深,還引起各界種種的聯想。姑且撇開種種的疑慮不談,我們以裁判的角度來討論這個爭議判決吧!

先看裁判的跑位:以四人制裁判而言,沒人出局或一人出局滿壘,擊球跑壘員擊出左半邊飛球時,三壘審向左外野移動觀察球的落點,二壘審向三壘移動,一壘審至一二壘間留意一二壘跑壘員或擊球跑壘員的跑壘情形。主審則負責本壘的判決及觀察三壘跑者再觸壘行為。而該場比賽中,所有裁判也是依據這樣的方式進行跑位,所以跑位部分應該沒問題。

但由於二壘審需要移動很長的一段位置,他是否已經到位,而且已經站在最好的角度來觀察三壘跑者是否再觸壘,然後可以做出判決?

裁判最基本的四個動作是Go,Stop,Look及Call,也就是說,對一個裁判而言,在發生Play時,應該立即啟動移位,然後在最佳位置停下來仔細觀察後,再做出判決!換句話說,只有在靜止狀態及最佳角度中,裁判才能做出最正確的判決。

若從電視轉播的片段畫面看來,由於左外野手接到球的那一剎那,二壘審仍在移位當中,再加上他在移位時並非在最佳的角度來觀察(應該沒有人可以左眼觀察跑者,右眼觀察外野手接球情形吧!),還有從二壘審做出手勢時的不夠果斷,我認為二壘審並沒有看到三壘跑者是否提前離壘。

再來看看主審,平心而論,在這個Play中,所站的角度是最正確的,縱使他離三壘的距離不若二壘審近,但他有從容的時間移到與三壘壘包及左外野手同一條線的角度,這樣才有機會做出最正確的判決。至於主審就這個Play的判決正確性, 縱使以非常慢的分割動作都無法判定是否提前離壘,更何況是一般人的肉眼(說真的,電視在以原速度第一次播放時,我還真的以為三壘跑者提前離壘哩!換個角度想,西岡剛抓跑壘的時機真的是非常的熟練,這是值得學習的!)

問題來了!既然二壘審並沒有看到三壘跑壘員是否提前離壘,那麼為何在美國對提出促請裁決(Appeal)時,還要做出Safe的判決?--我認為這是這次判決瑕疵的關鍵所在!

雖然二壘審已經移到三壘附近,但在守備球員提出向他Appeal時,若沒有把握,其實應該立即指向主審,請主審作出判決!至少,這樣就不會有更改判決,造成日本隊極大的不滿,甚至引發不必要的聯想的可能。

當然啦,這些都是建立在主審自己本身心中存在"公正"的態度,沒有其他"外力"干擾的前提下做出的討論!我寧願樂觀地相信主審是為了追求每個判決的正確性而做出改判的動作!至於日本隊及許多媒體會有這麼大的反彈,也是能夠體會,畢竟美國大聯盟在這屆的比賽中,處處都可以看到為美國隊的"鑿釜甚深",也難怪在那麼重要又關鍵的判決中,引發大家這麼多的聯想了!

<由於裁判是門高深的學問,筆者只是略懂皮毛,若有錯誤之處亦請前輩多多指教!>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小蔚的棒壘球園地 的頭像
waynebaseball

小蔚的棒壘球園地

waynebasebal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1 )